網站導覽
banner1.jpg

教師證書核發服務系統

Application Process

申請流程

國外專科以上學歷申請修畢 / 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

立即查詢

教師證書補換發申請 / 教師證明書補換發申請

立即查詢

英文版教師證明書申請 / 英文版教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申請

立即查詢
News

最新消息

115 02/02

測試

115 01/05
一般公告

測試檔案

115 01/05
一般公告

測試連結

115 01/05
一般公告

臺灣師範大學

更多
QA

常見問答

依教育部101年4月6日臺國(三)字第1010054643號、95年11月22日台中(三)字第0950167062號函及98年10月23日臺國(三)字第0980162186號函說明辦理。

92年8月1日「師資培育法」修正施行前,已取得教師證書者,且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以下簡稱原檢定及實習辦法)第34條及第37條第4款規定認定脫離教學工作連續未達10年尚未失效,於92年8月1日「師資培育法」修正施行後,始有脫離教學工作連續達10年以上之情形者,應不受原檢定及實習辦法第34條及第37條之規範,其教師證書應存續有效。

簡而言之,如取得證書為「92年8月1日後」取得,其證書原則上無失效問題;

證書於「92年8月1日前」取得,自取得證書日起至92年8月1日期間證書無超過10年未任教之情況,則證書原則上持續有效。

本工作小組僅接受各師培大學送件資料,請各申請人逕向有開設申請學科之師資培育大學申請,待學校完成學分採認及審核後,再由師資培育大學送件至本工作小組辦理教師證書。

各校各學科專門課程一覽表請至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網站查詢

(查詢位置: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英文版教師證明書及英文版教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申請作業要點」規範,現職教師需檢附該項文件,遂請學校人事單位協助發文作業,公文相關資訊如下:

受文者: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收文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作業工作小組收 (教師證書業務申辦)

參考範本下載:

教育部教師證書系統 — 參考範本下載(PDF 檔案)

本工作小組僅補發「教育部」、「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所核發之教師證書,如所持教師證書為縣市政府教育局核發之證書,因本工作小組無原始申請資料無法查驗,將以退件辦理,由申請人逕向發證單位申請辦理補換發。

所繳交之教師證書規費,請另行填寫「教師證書補換發及英文版證明書退費申請書」,本工作小組於收到申請書後3-4周完成退費作業。

Umbraco.Cms.Core.Models.MediaWithCrops`1[Umbraco.Cms.Web.Common.PublishedModels.Image]
更多
2026-03-19

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

2026-03-19

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

2026-03-19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

2026-03-19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

2026-03-19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

Umbraco.Cms.Core.Models.MediaWithCrops`1[Umbraco.Cms.Web.Common.PublishedModels.Image]
更多